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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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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处分解除办法
2019-03-17 19:38     (点击: )

解除学生处分,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、审查并作出决定:

(一)提出申请:学生本人在符合解除纪律处分条件后,提出书面申请(内容包括对错误的认识改进情况自我评价等)并填写《许昌职业技术学院解除学生纪律处分申请表》,交辅导员审核。

(二)班级评议:辅导员组织班级学生听取申请解除处分学生称述意见,组织民主评议:向二级学院领导提出是否同意解除处分的意见。

(三)二级学院审议:二级学院根据学生的申报材料和辅导员提出解除处分的意见,召开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,讨论并形成审议意见上报学生处。

(四)学校审批;学生处根据二级学院提交的解除处分的材料召开会议进行审议,将审议意见提请学校主管领导审定,由学校主管领导作出是否解除处分的决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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